关于组织参加中日青年企业家圆桌会议的通知

为帮助中国青年企业家开阔视野、提升能力,深化中日青年企业家务实合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日本中国青年友好交流协会拟于7月上旬派遣中国青年企业家代表团赴日本参加中日青年企业家圆桌会议及开展经贸合作交流活动。

主要内容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8日至12日

地点:日本东京

二、活动内容

1.访问日本主要城市和经济组织;

2.参观日本高新技术企业和文化教育机构;

3.与日本青年企业家进行交流座谈;

4.与日本知名企业家及政要沟通交流。

三、名额及费用

1. 为保证参访效果,活动仅限30人参加,优先考虑有日本经贸合作领域的会员报名参加;

2. 团员在日的食宿、交通、会议等费用,以团费形式统一缴纳至协会中国办事处企业,由协会集中支付给日本合作方单位;往返日本的国际旅费、签证费等其他各类不包含在团费中的费用自理;

3. 请参团人员自行办理日本签证,注意出签的时限。

四、出访人员要求

1. 优先考虑有日本经贸合作领域青年企业家报名参加;

2. 人选应具有较高素质并严格遵守出访纪律,务必参加全程访问活动;

3. 孕妇及身体状况不适合参加集体活动者不能参团;

4. 活动仅限本人参加,不得携其他人参加访问活动;

5. 确保护照有效期符合办理签证要求且及时自行办理赴日签证。

五、缴费及提交相关材料

请于6月21日(周五)12:00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能否参团由协会秘书处综合评估确定并通知。

(一)参团企业家应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将团费缴纳至协会中国办事处,过期未缴费视为放弃出访机会。

1. 团费合计15000元人民币,包括在日有关地接费用,不包括国际旅费、签证等其他费用;

2. 团费统一支付给协会中国办事处,并由协会开具发票,项目为“日本考察团费”。缴费时请留下发票信息、备注本人姓名(核对交费信息)和企业财务人员联系方式(沟通开票事宜),并将缴费凭证发给中青企协联系人;

3. 如团员因个人原因无法成行,团费是否可全部或部分退回,需根据日本地接公司有关协议约定,中青企协有权拒绝团员的退费请求。

(二)参团企业家请于7月5日前自行办好日本签证并将下列文件打包发送至协会交流合作部邮箱:[email protected]。压缩文件名统一设定为“ 日中友协访日—公司名称”。过期未发视为放弃出访机会。 

1. 护照页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护照”;

2. 日本签证页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签证”;

3. 白底电子版证件照片,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证件照”;

4. 企业中文简介(各100字),请将文件名修改为“本人姓名—企业简介”。


联系人:

罗女士  19138950510

易女士   191389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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